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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湖市企业岗前培训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操作指南
一、申报对象 注册且失业保险缴费地在平湖市范围内的企业。
二、申报条件 企业对入职12个月以内的新招聘员工开展岗前培训。(企业自己招聘的劳动合同用工按企业缴纳我市失业保险费记录认定,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按劳务派遣协议认定)
三、培训内容和要求 培训内容一般包含理论课程和实践操作,其中理论课程主要包括职业素养、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、工匠精神、劳动保障、禁毒戒毒知识、法律常识等,企业也可结合各自实际,自主增加企业规章制度、岗位技能操作等方面的内容。
岗前培训课时总数应不低于40个课时,每课时为45分钟。今后如有上级特别规定的,按规定执行。
四、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包括企业自主培训或校企合作培训,可采取线上培训、集中授课、视频播放、实践操作、以师带徒、考核测试等形式开展培训。企业自主培训的,也可通过“平湖线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”(http://pinghu.hrsecn.com/)技能培训栏目学习理论课程并完成考核。
五、申报流程 1.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的,向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交岗前培训企业账号申请报告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书面材料(可在“平湖线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”(http://pinghu.hrsecn.com/)技能培训栏目进行线上申请或以快递方式提交资格申请,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),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取得岗前培训资格,并以邮件形式将备案账号发送到企业。岗前培训开始前,企业在“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”(http://115.233.212.209/osip/)申报培训班备案,提交培训方案、名册等,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审核通过后,启动培训。
2.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,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以下材料:办班申报表、培训计划(课程内容、师资情况)、学员培训名册、学员身份证复印件、签到记录、授课记录、考核试题、考核合格证明材料、培训合格名册、培训影像资料、合格证书复印件、培训补贴申请表、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,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公示无异议,经市财政局确认后,将培训补贴拨付到企业,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反馈工作。
六、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岗前培训按初级工标准给予组织单位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。其中企业委托我市公办培训机构以校企合作方式开展培训的,可按双方合作协议约定支付相应培训成本给培训机构。
七、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可与平湖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,联系电话:85060562。

地址:当湖街道南市中央商务区总商会大厦B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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